河北省爱卫办按照《河北省卫生县城标准》、《河北省卫生区标准》和《河北省省级卫生称号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完成了对临漳县和峰峰矿区创建河北省卫生县城、卫生区工作的暗访调研、考核鉴定和社会公示。近年来,临漳县和峰峰矿区党委、政府把卫生创建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坚持不懈地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河北省卫生县城标准》和《河北省卫生区标准》的基本要求。省爱卫会决定,命名临漳县为“河北省卫生县城”,峰峰矿区为“河北省卫生区”。
希望临漳县和峰峰矿区再接再厉,充分认识创建卫生城镇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做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