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全市卫生创建工作水平,按照《邯郸市卫生称号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和2016年工作安排,市爱卫办确定在全市开展市级卫生县城(区)、卫生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
创建程序:一是县级自查。由各县(市、区)爱卫办组织人员对列入今年创建计划的市级卫生镇、村、社区和单位进行自查验收。二是创建申报。市级卫生称号申报数量不作统一安排,要根据本县(市、区)的卫生创建计划和工作具体情况确定,经自查认为确实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可以多报,达不到标准的可以不报。三是市级验收命名。市爱卫办将组织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对各(市、区)申报的卫生称号进行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对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单位,将于年底前由市爱卫会进行命名表彰。
市爱卫办要求,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卫生创建作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细胞工程和有效载体,作为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好卫生创建工作。对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也不积极申报市级卫生称号的县(市、区),市爱卫办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底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