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和上级有关爱国卫生的方针政策,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镇政府工作目标,创建卫生镇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健全。镇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爱卫会主任,镇爱卫办有与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3爱国卫生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有经费、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
二、健康教育
1、城镇健康教育网络健全,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结合当地卫生防病实际,有相关宣传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2、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中小学生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70%。
3、镇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医院的门诊、住院病区有固定健康教育专栏,能结合不同季节防病重点更新内容。
4、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健康教育活动。各居委会或社区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不低于75%和60%。
三、环境卫生
1、镇规划合理,镇区道路路面平整,无裸露地面,无坑洼积水。下水道管网覆盖率≥70%,无堵塞和路面积水现象。
2、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箱(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设施密闭、管理规范、清洁卫生,无暴露垃圾及蝇蛆。镇区公厕符合卫生厕所标准,有专人清扫,干净卫生。
3、有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清扫保洁及时,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进出口路段、镇村结合部无垃圾,无杂草。
4、镇区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运转规范,有专人负责。
5、镇区沿街门店、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内卫生达标。镇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无放养家禽家畜现象。
6、建筑工地围挡作业,施工、堆料不占道,施工噪声不扰民。施工场地无垃圾、粪便积存,排水畅通,无蚊、蝇孳生。
7、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卫生制度落实。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有专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房,无占道经营。
8、镇区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9、镇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20%,人均绿地面积达3平方米以上。
四、环境保护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2、空气、声、水环境质量达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其他一般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90%。
4、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法规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8%及以上,当年无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件。
五、病媒生物防制
1、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年度计划,目标明确,防制人员、经费落实。
2、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原则,防制措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重点行业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3、全镇开展常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开展群众性的集中灭鼠活动。
4、鼠密度达标,蚊、蝇、蟑螂密度有一项达到国家标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四害监测方法正确,数据可靠。
六、食品安全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及日常监管工作规范,资料齐全。镇区近三年无重大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生产经营制度,有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出厂检验记录。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无“六病”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品生产企业出厂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有标签,食品添加剂有标签和说明书。不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4、餐饮服务单位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有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
七、公共卫生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镇内连续三年内未发生公共场所重大传染病爆发流行和饮水安全、职业病事故、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2、公共场所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穿戴整洁,掌握清洗、消毒等操作规程。
3、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存放设施齐全,一客一换一消毒。
4、沐浴场所有禁止性病、皮肤病病人进入的标志。
5、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单位自身和卫生管理资料齐全。所供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镇内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有卫生技术人员。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学校公共厕所为无害化卫生厕所,设有洗手设施。
八、疾病预防与控制
1、镇区医疗机构按要求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开设肠道门诊,传染病的隔离、消毒措施落实,无交叉感染事故。
2、医疗机构依法报告疫情,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
3、托幼机构、学校按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
九、社区单位卫生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院落内不堆放杂物,无卫生死角,无违章搭建、无乱涂乱画,乱拉乱挂现象。
3、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十、镇辖村卫生
1、村委会有专人分管卫生工作,卫生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2、村庄街路硬化,村容整洁,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无蚊蝇滋生的污水坑、粪坑。
3、农户庭院内外整洁,柴草杂物堆放整齐,家禽牲畜圈养,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4、村内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5、镇辖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镇政府所在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